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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航空法律论坛在西安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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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西安讯(记者 陆航)在当前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深刻变革的背景下,2018年7月,第一部以中国首都命名的航空领域国际公约—《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非法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北京公约》)正式生效。作为国际航空安保法规的重要成果,《北京公约》为打击危害民航恐怖主义活动和其他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国际法依据和保障。12月7日,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与西北政法大学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承办的“《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航空法律论坛”在西安召开。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吕尔学、陕西省副省长陈国强、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董超洁、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国际民航组织运输局副局长勒弗耶先生等,同来自国际民航组织、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航空机构和从业者代表,和国内从事航空法研究的高校学者共150余人,围绕《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非法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北京公约》)航空法律问题,加深对《北京公约》与我国现行国内立法衔接关键问题的深入研究,共同促进加强民航安保工作,共同研究完善民航法律体系,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加入公约的进程,共同参与国际民航法律制定。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监察专员魏亚军主持开幕式。

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随着航空运输业的蓬勃发展,在国际民航组织与各缔约国的不懈努力下,诞生了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传统三大公约,即《东京公约》、《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确立了关于民航安保和反恐怖的国际公约体系基本框架。长期以来,中国历来积极参与国际航空安保合作,遵守国际公约,以负责任的态度,深入开展相关研究,为航空运输产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安全便捷的交通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不懈努力。

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吕尔学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民航一向支持国际民航组织在航空安保领域的贡献,全力支持国际民航组织实施全球安保计划。中国民航愿意以开放的态度,与国内外知名研究机构、行业内外专家学者交流合作,深入研究《北京公约》的关键法律问题,推进加入进程,保障该公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

吕尔学回顾了八年多以前,《北京公约》在北京签订时的情景。吕尔学说, 2010年8月30日至9月10日,国际民航组织在北京隆重举行航空安保外交会议,76个国家的代表和4个国际组织的观察员与会,商讨更新《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议定书。经过12天的激烈讨论和艰苦工作,大会通过了《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和《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公约的补充议定书》,也就是《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北京公约》吸收了联合国反恐公约近些年取得的新原则、新成果,反映了国际反恐公约的发展趋势,增加了新罪名,弥补了原航空安保公约体系的空白和不足,为打击威胁民航安全的国际恐怖主义行为提供了有效手段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反响。在国际民航组织的积极倡导下,目前已有26国家确定了加入公约。

吕尔学表示,中国民航积极主动融入民航国际合作领域,已经批准、加入26项重要的国际民用航空多边公约。同时,中国民航一直以来致力于国际民航法律的跟踪、学习和研究,近三十年来,逐步深度参与了多部民航公约的制定修订。步入新时代,国际民航和中国民航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需要进一步研究相关法律问题。这次论坛讨论的议题,如《北京公约》核心条款的适用与我国相关法律的衔接、不循规旅客行为的法律规制、无人机、冲突区等新涌现的安保问题的应对与政策发展,都是时下国际民航热点。希望中国民航法律建设的实践,能为国际民航法律、标准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经验。

“《北京公约》的签署,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民航实力与地位的高度认可,是第一部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公约,体现了中国民航的高度国际化和领先的航空安保理论研究水平,是国家在对外交往与经济合作上的重要成果。” 陕西省副省长陈国强在致辞中表示,陕西民航近年来发展迅速,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国家,需要交通运输先行支撑保障。在中国民航局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密国内干线航班,持续开通新的洲际航线,陕西民航的客货运输总量近年来保持了10%以上的增速,发展形势喜人。真诚希望民航界能助力陕西打造门户机场枢纽,构建“空中丝绸之路”新起点,为陕西谱写追赶超越的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司法部立法四局副局长董超洁在致辞中表示,航空运输具有速度快、覆盖面大、影响范围广的特点,因而成为恐怖活动关注的领域。《北京公约》是对以“9.11”恐怖袭击为代表的新型威胁的反思和回应,从现在看来,也具有很强的前瞻性。 现行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建立了安全体系、安全检查、机场控制区通行证、驻停航空器专人警卫、承运行李货物专人监管等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对我国民用航空事业的安全、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部目前正在抓紧推进《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工作。 如何在民用航空法的修订过程中落实《北京公约》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制度,如何防患于未然、确保民用航空安全运行,是我们最为关切的问题。与会嘉宾的交流涉及国际航空安保政策、《北京公约》与民用航空法的修订、无人机安全监管等多个领域,必将对民用航空法的修改完善发挥重大促进作用。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杨宗科在致辞中表示,《北京公约》是首次以中国首都名称命名的国际航空法律条约,在国际航空法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本次法律论坛是《北京公约》生效以来,我国首次对此进行专门组织研讨的学术会议。充分显示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中国民航局、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等单位对西北政法大学的充分信任和支持。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是被誉为政法人才培养国家队的“五院四系”之一。其中,西北政法大学的国际航空法学的研究是西北政法大学的特色学科,航空法学的研究水平与成果产出在我国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航空法学界也享有一定的学术声望。

开幕式结束后,原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王瀚主持主旨演讲环节。国际民航组织法律与对外关系局局长黄解放作《航空安保工作的新发展》的主旨报告,国际民航组织运输局副局长勒弗耶作《国际航空安保形势及政策》的主旨报告,并与参会学者互动。当日下午,与会学者将围绕“《北京公约》核心条款的适用及与我国相关法律的衔接”、“不循规旅客非法干扰行为的法律规则”、“航空安保国际合作与冲突地区民航飞行风险的法律应对”、“无人机安全监管及国际航空安保法的新发展”四个议题展开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