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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国际法学家郑斌先生向西北政法大学捐赠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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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王瀚教授特别委托,2017年5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周亚光博士赴英国伦敦拜见年届96岁高龄的著名国际法学家、国际航空法学家、英国伦敦大学终身名誉教授郑斌先生,专程接受和办理图书捐赠事宜。

郑斌教授和其父郑天锡先生是我国法学史上十分鲜见的国际法研究世家,他们均在英国伦敦大学获得国际法学博士学位,都是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著名国际法学家。此次捐赠由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亚太航空法协会主席、台湾东吴大学程家瑞先生促成,我校党委书记宋觉研究员和王瀚副校长曾于去年12月14日会见程家瑞教授商定接受该批图书捐赠。

此次受赠图书为国际法外文图书资料共计3000余种、册,创西北政法大学历史上单次接受海外赠书之最。其中包括郑斌教授从事航空法和国际法学术研究60多年来珍藏的国际法、国际航空法及外层空间法专业图书;郑斌教授的父亲、民国时期法学家、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中国籍大法官郑天锡先生所收藏的国际法外文图书;其中尤为珍贵的是郑斌教授英文博士学位论文《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打印稿及文献卡片摘录等。

此次西北政法大学受赠的图书和文献资料来源广泛、跨越百年,涉及英、德、法、韩、日和中文等语种(含台湾地区),包括劳特派特、施瓦曾伯格等权威国际法学家的经典国际法和航空法著作,联合国国际法院的判例、联合国大会、安理会决议,部分国际条约谈判的相关历史资料,美国、德国、法国、荷兰、韩国、日本、中国等国的重要国际学术刊物,内容非常丰富,文献价值和学术价值十分珍贵。这批图书和文献资料展现了近代国际法学到现代国际法学的形成、演进和发展,其中蕴含的学术脉络和学说集成为考察、梳理和挖掘国际法学术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原始资料。郑斌先生撰著的《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自1957年由英国史蒂文斯出版社出版以来已多次再版,在全球国际法学界享有盛誉,1987年曾作为“对国际法和政治学界认识极具重要性的著作”的“格老秀斯名著”再版,成为国际法学界公认的经典文献之一。

鉴于郑斌先生在国际法学、国际航空法学与外层空间法学研究的杰出成就与学术影响,西北政法大学荣聘郑斌先生为西北政法大学荣誉教授并对郑斌先生襄助学术之举颁发捐赠证书。为传承郑斌、郑天锡先生的学术思想,有效使用受赠图书和文献资料,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将以郑斌教授捐赠图书为基础,分别设置建设“郑斌航空法图书馆”和“郑天锡国际法图书馆”,在今年十月西北政法大学80周年校庆期间举行图书馆揭幕仪式,向我校师生开放借阅藏书,为国际法和航空法研究者提供信息资料平台;建设郑斌、郑天锡生平图片纪念馆,编辑整理两位前辈的法学学术文集,届时将邀请中外著名学者举行第一届郑天锡、郑斌法学思想研讨会。

附一:郑天锡先生简介

郑天锡(1884-1970,Cheng Tien-Hsi),字云程,号茀庭,广东香山县人(今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中国著名法学家、外交家,曾任大理院大法官,多所大学法学教授,司法官次长,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法官,民国最后一任驻英大使。

郑天锡早年肄业于香港皇仁书院,后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907年,时年24岁的郑天锡放弃了在香港待遇优厚的工作,赴英国留学专攻法律。1912年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律系,翌年回国。1914年,郑天锡再次赴英深造,1916年获伦敦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是第一批在伦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人之一。1917年返港任执业律师。1918年转往北京,任北洋政府司法部法律翻译监督。1919年任大理院大法官。1921年任中国出席华盛顿会议代表团专门委员。翌年返国,任中国出席关税特别会议专门委员,法权调查委员会准备处处长,国际法权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商标局法律顾问。在北京期间,曾先后兼任北京大学、朝阳大学、法政大学等校教授。1928年在上海重操律师业,并兼上海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1932年1月,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常任次长,7月改任司法行政部政务次长, 1935年任外交部顾问。1936年10月,郑天锡先生当选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法官。二战结束后,国际联盟常设国际法院重新选举法官。郑天锡原是战前由中国政府推举当选的法官,由于当时中国驻美大使出缺,政府改调驻英大使顾维钧出任驻美大使,郑天锡出任驻英大使,提名人选因此改为徐谟。此外,在这次联合国大会上,荷兰政府提名郑天锡为法官候选人,这也表明郑天锡在任这一职务期间的国际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郑天锡意识到海牙将被德国法西斯侵占,因此于1940年离开海牙避居瑞士,并将常设国际法院的重要文件档案转移到中立国瑞士首都日内瓦,使这些文件在二战期间得到妥善保存,为保存重要国际文档立下大功。1945年二战后返回海牙,出席国际法庭全体法官会议,后被选为国际联盟清理委员会委员,同年返国并重任司法行政部次长。1946年8月,任中国驻英国大使,1950年1月去职,留居英国。1970年1月30日在伦敦病逝,终年86岁。

郑天锡先生著作甚丰,在法律与文学领域均具有卓越建树。在法律方面,先后将中国法律翻译为英文,如《民法初稿》、《最高法院的判决》、《捕获审判所规则与审判》等。另有中英文本《大理院判例》、《大理院判例讨论》、《暂行新刑律例》以及博士论文《国际私法中关于确定契约能力的法规》等。在文学方面,郑天锡先生用英文撰写了多部介绍中国文化的著作,获得国际文坛好评,如《中国文化与艺术》、《孔子模型之中国人》、《东方与西方》等。

附二:郑斌先生简介

郑斌(1921-,Bin Cheng),广东香山县人(今中山市三乡镇雍陌村),著名国际法学家、国际航空法学家和国际空间法学家,是全球国际航空法学与外层空间法学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原国际法协会英国分会荣誉秘书(1960-1967)、伦敦大学大学学院法学院院长(1971-1973)、伦敦大学法学院院长(1974-1978),现为伦敦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终身名誉教授。妻傅锦培女士为前国民政府驻苏联大使,司法院副院长傅秉常长女,与郑斌教授育有一子一女。郑斌教授1944年获得瑞士日内瓦大学法学学士,1950年获英国伦敦大学法律系哲学博士,1966年获伦敦大学法学博士,1980年当选英国皇家航空学会院士。郑斌教授著述丰富,在国际法、国际航空法、国际空间法等领域均有卓越建树,享誉全球,先后发表200余篇学术论文与多部重要学术专著。《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自1957年出版至今,在全球国际法学界享有盛誉,在1987年作为“对国际法和政治学界认识极具重要性的著作”的“格老秀斯名著”再版,先后在1997年、2006年被剑桥大学出版社再版,成为国际法学界的经典文献之一;1962年出版的《国际航空法》被公认为是全球国际航空法的经典著作,1996年由我国著名航空法学家徐克继翻译、刘伟民审校在我国出版,成为指导我国对外航空条约谈判的重要指导文献;1997年出版的《国际空间法研究》一书成为全球系统研究外层空间法的代表性与开拓性文献。多国政府及大学、研究机构为表彰郑斌教授的杰出成就,先后授予郑斌教授诸多荣誉:1978年香港中文大学授予荣誉法学博士;1998年法国政府授予学术勋章;1989年巴西政府授予“桑托斯杜蒙航空勋章”;1989年当选伦敦大学学院院士;1997年韩国航空与空间法学会授予“对国际航空法与空间法多年贡献奖牌”;1997年获国际航天联盟空间法国际学会“终生成就奖”;1988年获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国际法航空法发展杰出贡献奖”;2007年获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院《航空与空间法年刊(2007年第32卷)》编委题献;2010年获欧洲航空学协会“终生成就奖”,被国际航空法学界尊称“航空法之父”。郑斌教授曾讲学于全球二十余国,并在中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权威期刊与研究机构任咨询委员会委员、学术总监、董事。

                                            院长刘亚军教授、周亚光博士与郑斌先生及其夫人合影

郑斌专著: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APPLIES BY INTERNATIONAL COURTS AND TRIBUNALS)手稿1

郑斌专著: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APPLIES BY INTERNATIONAL COURTS AND TRIBUNALS)手稿 2

                                     郑天锡、郑斌父子收藏并捐赠的国际法外文图书共计3000余种(部分)

                                        郑天锡、郑斌父子收藏并捐赠的国际法外文图书共计3000余种(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