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0日,陕西日报刊载我校王瀚副校长《开启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新征程》一文,原文如下: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和目标,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的本质特征,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各项目标的根本保障,必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大国建设成为法治国家,在世界法治史上是一个独一无二的课题。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和布局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宏大工程。
三、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路径。在总结中国法治道路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是新时代创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方略和路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经验总结,是对世界法治文明和实践的贡献。
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要不断总结、发展和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治理念和法学范畴,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发挥智库引导和思想引领作用,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全面提升全民族法治素养筑牢理论根基,为法治实践提供科学、系统、丰富的法治思想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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