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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外交部条法司马新民副司长作“当前国际法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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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日,我校杰出校友、外交部条约法律司马新民副司长受邀回到母校,并为我校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的报告。

本次报告的主题是“当前国际法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由我校副校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王瀚教授主持。

参加这次报告的与会人员有:西安市法学会黄必方会长、陕西省自贸区办公室蒙德英主任、中国社会科学报西安记者站陆航主任,严存生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潘俊武教授、王秀梅教授、杨蔚林副教授、王秀英副教授、王泽林副教授、张光副教授、吕江副教授、刘冰讲师、周亚光博士、蒋围博士、严阳博士、伊海新博士、李洁博士、梁蓉博士、刘学文博士等教师,以及我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等。

王瀚副校长首先向大家介绍马新民副司长作为我校的杰出校友,此行也是他离开我校后第一次返回母校,非常感谢他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校师生作一场专题报告,马新民副司长长期在我国外交部从事国际法的外交实践工作,具有丰富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经验,他同时也是中国海洋法学会的副会长和亚洲国际法学会的副会长。

马新民副司长的报告分为四大部分:

首先,马新民副司长对当前国际法发展的动向做出判断,认为当前世界形势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新兴国家群体崛起和非国家实体对国际形势有重要影响;国际法价值出现多元化的发展,但国家主权观仍处于核心地位;非国家实体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上升等;另外,国际立法的重点出现转变,当前国际立法处于拾遗补缺的阶段,国际立法实践,以及国际司法管辖实践在国际法的适用中扩权现象明显。

其次,详细阐述国际法制定和编纂的新发展,马新民副司长认为国际法制定的新疆域涉及“海空网极”四个方面:在海洋法方面,从传统国家管辖范围的主张争议发展到沿海国行使海域实控的争议,限制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的权利之趋势在扩张;在外空领域方面,外空资源开发新规则以及外空交通规则正在讨论和制定;在网络方面,目前正在研究国际法的适用问题,以及国际组织正在讨论的规则制定问题;在南北极方面,北极航道的利用问题,极地资源开采、科研、捕捞、旅游以及气候变化和环境等问题正在研究之中。

另外,马新民副司长还谈到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国际经贸领域的国际谈判、国际人道法的新发展以及国际法委员会正在进行的议题编纂等问题。

再次,马新民副司长对国际法适用以及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进行阐述,谈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国际法规则问题,第三方强制争端解决程序适用范围扩大的问题,国际难民、移民的国际法规制问题,国家豁免法的新发展、海洋法适用领域的扩大问题,司法仲裁案中有关事实认定等新问题。

最后,马新民副司长结合中国外交的实践,针对外交实践中遇到的六个方面的新问题、新发展进行阐述。

报告进入提问互动环节后,与会师生就报告主题的内涵和外延向马新民副司长踊跃提问,问题涉及到一带一路建设、难民问题、人权泛化等方面,马新民副司长对相关问题作了耐心的解释,又与提问者进一步互动进行深入地讨论。

王瀚副校长在最后总结中再次对马新民副司长的精彩报告表示感谢,感谢他今天为大家带来一场精神上的盛宴,让大家对国际法的新发展和新问题有了全面和深刻的理解,也为大家对今后国际法研究的领域指明了方向,希望马新民副司长经常回访母校,支持母校的发展。

本次报告在与会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