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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2017丝博教育论坛”|“一带一路”系列报告】青年长江学者、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志鹏:法律工程:一个概念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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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青年长江学者、吉林大学法学院何志鹏教授受邀于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国际法报告厅举行了题为“法律工程:一个概念的探索”的讲座,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国际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王瀚教授到场并致辞。本次讲座由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担任主持人,国际法学院王泽林副教授、师怡副教授、张超汉博士、张望平博士、蒋围博士以及2016级国际法专业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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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开始前首先举行了聘任仪式,刘亚军院长宣读了聘任何志鹏教授为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的决定并邀请王瀚副校长为何志鹏教授颁发聘任证书,师怡副教授还为何志鹏教授佩戴了我校校徽。在接下来的致辞中,王瀚副校长对何志鹏教授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对其学术成就作出了高度评价。何志鹏教授在受聘感言中则表示对此次受聘深感荣幸,十分期待与政法师生的深度合作。

接下来,何志鹏教授就讲座主题展开了精彩讲解。首先,何志鹏教授将法律工程定义为“应用法律科学,以法律技术的手段达到社会目标的人类活动”,并从对于各主要法学学派的思考中,对法律生活做出了法律科学、法律工程以及法律技术等三种区分,从法律科学、法律工程以及法律技术各自的区别与联系中强调我们要树立起“法律工程”的概念。接下来,何志鹏教授介绍了“法律工程”这一概念的沿革以及意义,他指出,法学应该不崇尚空谈、广泛联系政治学伦理学等多学科、遵循渐进式发展。法律工程最大的价值在于以适当的目标为法学的发展树立科学正确的意识,避免走弯路。何志鹏教授还强调,我们要认真对待法律的非穷尽性、不确定性以及可塑造性。最后,何志鹏教授总结道,我们要审慎对待法律工程、科学与技术,理解中国问题、推进中国方案、审视中国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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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讲座最后的提问与互动环节,在场师生纷纷踊跃参与提问,何志鹏教授对于如何根据法律工程确立目标、如何看待法教义学等问题一一予以认真细致的回答。本场讲座气氛活跃,互动充分,何志鹏教授以生动幽默的方式为与会师生讲解了“法律工程”的内涵与外延,观点非常有启发性,为“一带一路”法律问题的思考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