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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郑斌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召开航空法热点问题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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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4日晚,“航空法热点问题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国际法研究中心会议室召开。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郑斌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王瀚教授、中国航空集团办公厅聂颖巡视员、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杨惠教授、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董念清教授、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王立志副教授、刘海安副教授、上海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闫振峰律师、山东航空集团公司统计与研究管理经理郭才森、甘肃政法学院讲师张辉、郑斌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师怡副教授、张望平博士、张超汉博士、周亚光博士、李洁博士、刘冰博士生、张丝路博士生、时杜娟博士生等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首先,王瀚教授向各位与会嘉宾介绍了西北政法大学郑斌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的最新情况以及今后的方向和任务,同时就西安国际航空物流的发展前景和面临的挑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王瀚教授表示,西安在航天航空产品制造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同时拥有全国第一个通用航空产业园区试点,但是由于相关企业对外开放意识有限,相关政府部门服务意识不足,目前还没有形成理想的国际航空物流环境。



聂颖巡视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中国民航法》)修订的最新情况向参会人员做了详细介绍。聂颖表示,此次修改的初衷是弥合中国《中国民航法》与蒙特利尔公约等现行国际公约的差距,目前主要修改了第八章、第九章的内容,同时也对其他部分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调整。聂颖就《中国民航法》修改过程中遇到诸多实际困难与问题和各位参会代表进行了沟通。首先,相关条款的修改更多的是基于民航实践经验而做出的调整,而在法理基础支撑方面相对欠缺,这导致对于一些具体且关键的概念进行严格的法律界定时出现较大的不确定性。其次,实务部门在法律执行方面存在与现行法律不一致的现象,因而如何确保修改后的法律在实践中得以顺利实施也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王瀚教授对于聂颖提出的《中国民航法》的修改问题进一步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此次《中国民航法》的修改是中国参与航空法治创新的难得机遇,但却存在相关民航管理部门对此不够重视,以及航空法学界学术研究不足两个方面的困境。一方面,相关民航管理部门“重实务、轻法治”的思维依然没有改变,面对民航业的新发展,并没有做出相应的法律创新。我国航空法的立法应当充分重视航空法学者的学理意见,立法条文的修订应当由学者给出立法(修订)理由,应在法律、经济研究基础上科学立法。此外,现有的民航法与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等之间如何协调也缺乏顶层设计。另一方面,中国航空法学界人才匮乏,研究力量薄弱,智力成果不足,不能为中国航空法的修改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其中,特别是缺乏对国际航空法、国别航空法和比较航空法这三个方向的研究。因此,王瀚教授呼吁从相关民航管理部门和中国航空法学界两个角度出发,进一步促进中国航空立法的完善,并推动将航空航天强国战略纳入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法治驱动是我国航空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随后,参会的各位代表围绕相关话题进行了自由发言,作为立法参与人,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董念清教授和中国民航大学的王立志副教授先后介绍了参与《民航法》修订过程中的问题与现状。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的张超汉博士对一些民航法的立法细节提出了自己的思考。此外,各位参会代表还就航空保险、空域管理、航空产业反补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本次会议的多位参与人参与了我国《民航法》修订的立法工作,相关讨论不仅归纳了未来相关立法工作的焦点、难点问题,而且提出了我国航空法研究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