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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台湾地区输大陆婴幼儿纸尿裤快速验放促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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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发展两岸经济贸易交流,本着“同等优先、适当放宽、风险可控”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宗旨

  以进一步促进两岸消费品贸易发展为宗旨,积极探索试行两岸婴幼儿纸尿裤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结果采信的快速验放模式。

  二、申请

  (一)首次申请。

  首次申请参加台湾地区输大陆婴幼儿纸尿裤快速验放促进计划(以下简称“促进计划”)的生产企业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提交《台湾地区输大陆婴幼儿纸尿裤快速验放促进计划台湾地区生产企业加入申请书》(附件1)及相关材料。对应的进口收货人应同时申请并提交《台湾地区输大陆婴幼儿纸尿裤快速验放促进计划进口收货人加入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材料。

  (二)增补申请。

  已加入“促进计划”的婴幼儿纸尿裤生产企业申请增补婴幼儿纸尿裤品牌或者为其已加入“促进计划”的婴幼儿纸尿裤品牌申请增补进口收货人的、已加入“促进计划”的进口收货人申请增补婴幼儿纸尿裤生产企业或品牌的,由相应的生产企业和进口收货人向分支机构同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三、评估

  分支机构组织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对申请加入“促进计划”的相关企业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实施现场评估、审核。经评估符合要求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企业。

  四、报检与验放

  (一)报检。

  加入“促进计划”的台湾地区婴幼儿纸尿裤,入境报检时报检单位除按报检规定提供相关单证外,还须随附以下材料:

  1.加入“促进计划”的书面告知文本的复印件;

  2.本批婴幼儿纸尿裤已加施合格中文标签声明;

  3.本批婴幼儿纸尿裤的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及出厂合格证明。

  (二)验放。

  分支机构对加入“促进计划”的婴幼儿纸尿裤的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及出厂合格证明实施合格保证审查,符合要求的,给予快速放行。

  (三)符合性评估。  

  分支机构对加入“促进计划”的婴幼儿纸尿裤实行定期符合性评估。分支机构按报检批的5%比例,对进口收货人提供的由被采信机构出具的采信依据进行核查,评估加入“促进计划”的婴幼儿纸尿裤是否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五、年度评估  

  (一)加入“促进计划”的生产企业每年1月底前应向分支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质量安全管理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经“促进计划”输大陆婴幼儿纸尿裤的基本信息、生产过程中检出不合格产品的原因调查及纠正措施、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运行情况等。  

  (二)加入“促进计划”的进口收货人每年1月底前应向分支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质量安全管理报告。质量安全管理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经“促进计划”由台湾地区输入婴幼儿纸尿裤的基本信息、对生产企业年度自主检查情况以及本企业建立的安全保证制度运行情况等。

  (三)分支机构组织对婴幼儿纸尿裤生产企业和进口收货人提交的年度质量安全管理报告及上一年度进口婴幼儿纸尿裤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

  六、监督管理

  加入“促进计划”的婴幼儿纸尿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暂停或取消其快速验放模式:  

  (一)经综合评估发现不符合要求的; 

  (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风险预警的;

  (三)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台湾地区)已确定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

  (四)日常检验监管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

  (五)现场审核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

  七、附则

  本计划由厦门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