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商务贸发〔2015〕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十项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5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任务和措施分解清单的通知》(津自贸办〔2015〕2号),促进我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制定了《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金融局
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