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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贸区动态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改革试验区有了独立的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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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讯(记者 吴冰清)7月3日,记者从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自贸区审判团队今天正式挂牌并受理案件。这是中国(四川)自由贸易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四川自贸区)成立后首个独立的自贸区审判团队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四川自贸区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在四川自贸区建设方案中,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共有双流区(34.01平方公里)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26.45平方公里)两个自贸区点位,辖区面积合计60.46平方公里,占全省自贸区面积的1/2。

为满足四川自贸区的建设对司法审判提出的新的更高的需求,双流法院组建专门的自贸区审判团队。自贸区审判团队初期配备9名干警,其中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2名,团队平均年龄28岁。

自贸区审判团队受理的案件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双流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案件。具体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自贸区(仅指自贸区双流及天府新区点位,下同)内、诉讼标的物在自贸区内或产生、变更、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自贸区内的下列合同纠纷: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纠纷(与公司破产、清算有关的纠纷除外);涉及贸易、投资、仓储、物流、运输、金融、结算类的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

目前,双流法院还在积极申请涉外、港、澳、台商事案件及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