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出席格鲁吉亚政府主办的第比利斯“一带一路”论坛,并会见了格鲁吉亚第一副总理库姆西什维利,确认双方各自均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简称《协定》)的国内审批程序,并宣布《协定》将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协定》于2015年12月启动谈判,2017年5月正式签署。中格两国领导人一直高度关注,对启动谈判和加速谈判进程均多次表达了强烈的意愿,对《协定》的谈判和生效工作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格鲁吉亚地处“一带一路”重要节点,营商环境良好,是我国在欧亚地区的重要经贸伙伴,也是该地区第一个与我国商签自贸协定的国家。《协定》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我国启动并达成的首个自贸协定,是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的具体举措。根据《协定》,双方对绝大多数货物贸易产品相互取消了关税,对众多服务部门相互作出了高质量的市场开放承诺,并完善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电子商务和竞争等规则。《协定》将为两国企业营造更加开放、便利和稳定的营商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产品和服务。中格双方将以《协定》生效为契机,全面提升两国务实合作水平,进而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共同繁荣。
《协定》文本、关税减让表、服务贸易减让表已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