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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际法学科召开纪念“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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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3日,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共同主办学术座谈会,隆重纪念“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周年。座谈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国际法报告厅举行,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张光教授主持会议。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带头人王瀚教授做重要发言,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

王瀚教授在主题发言中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了世界经济开放、发展的新思想,有助于沟通东西方文明,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繁荣,通过开放实现强国、富国,得到了各国的普遍认可。除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外,“一带一路”倡议还实现了所涉及国家间,通过航空运输与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一带一路”倡议已经取得了以下四方面的历史性成就:第一,体现中国深度参与、引领全球治理的软实力;第二,提出了全球治理的新模式;第三,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抓手;第四,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实践基础。

与会教师深入分析、探讨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法研究、国际法实践、国际法学科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深远影响。潘俊武教授认为,国际法学人应抓住契机融入“一带一路”倡议之中,应该思考、研究如何解决倡议涉及国家间出现的争端。张望平博士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涉及国家间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周亚光博士考察了“一带一路”倡议在实施中行动优先于规则,这一现象背后的逻辑。王兆平博士则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外延、地位以及实施路径等方面,需要分析的问题。梁蓉博士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提出了一些针对西部地区如何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建议。孙尚鸿教授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从战略性研究进入到细节化研究的过程中需要考察的问题。张光耀博士提供了有关外国学界对“一带一路”倡议反对意见的相关信息。刘学文博士就如何构建“一带一路”倡议涉及国家间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提出了一些建议。宋瑞琛博士后分析了美国对“一带一路”倡议的认知。严阳博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探讨了如何从国际法理论的角度理解“一带一路”倡议。常虹博士则从海洋法的角度探讨了实施“一带一路”倡议过程中需要考察的问题。

王瀚教授在总结发言中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产能、资金过剩的现状,出于维护我国能源、资源安全,增强战略纵深的考量,提出的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倡议的实施是不可逆的过程,倡议的前途是光明的。国际法学人要从理论上重塑法治观,将国际法治的理念纳入到依法治国的理念当中;而从实践上,不仅要针对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导致的贸易摩擦给中国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运用国际法表达国际诉求,解决争议,更要考虑到当前全球经济的变数,提前做好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