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研究中心
  3. 航空经济法治研究中心
  4. 正文
点击显示栏目

航空经济法治研究中心

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2016年大事记

  • 来源:admin
  • 发布者:
  • 浏览量:

 

1.张望平博士做《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争议解决中若干问题的国际私法思考》讲座。

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国际法学院青年教师张望平博士在我校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大楼三楼国际法研究中心学术报告厅以《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争议解决中若干问题的国际私法思考》为题目进行了一次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是我校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周亚光,我校国际法专业博士生李娟、刘冰以及国际法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2.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召开“国际航空领域应对恐怖主义的国际法问题”学术沙龙。

2016年3月30日,西北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召开“国际航空领域应对恐怖主义的国际法问题”学术沙龙,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研究所成员燕福民博士生、师怡博士、张望平博士、张超汉博士、刘冰博士生参加了沙龙。

3.周亚光博士参加民航局智能库建设工作会。

2016年3月31日,中国民航局政策法规司、信息中心在北京召开以“民航国际公约及国内法规智能库建设工作”讨论会。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干部管理学院、北京国浩、京都等多家著名律师事务所就智能法规库的建设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我校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讲师周亚光参会。

4.航空法和空间法研究所就空管体制改革问题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

经教育部社科司推荐,中共中央办公厅信息局委托我校副校长王瀚教授就国家空域管理体制改革与航空安全问题提出专家咨询意见。航空法和空间法研究所于2015年12月20日在国际法研究中心会议室就空域管理体制改革问题召开了专家咨询论证会。会议由我校副校长、航空法和空间法研究所长王瀚教授主持,航空法和空间法研究所全体研究人员参加了会议。

5.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兼职教授Dempsey 主讲“国际航空法的最新动态” 。

2016年4月11日下午,著名航空法专家、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西北政法大学航空与航天法兼职教授、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荣誉研究员、学术顾问Dempsey做“国际航空法的最新动态”的讲座。

6.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兼职教授Dempsey受聘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荣誉研究员和学术顾问。

2016年4月11日下午,著名航空法专家、加拿大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Paul Stephen Dempsey教授荣誉研究员和学术顾问聘任仪式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国际法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聘任仪式由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刘亚军教授主持。

7.我校王瀚教授的咨询报告被教育部采纳上报。

2016年4月27日教育部社科司函告我校,由我校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首席专家王瀚教授主持论证的“完善航空立法,加强空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咨询报告被教育部采纳报送中共中央办公厅供有关领导同志参阅,这是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在航空法特色研究领域的又一项最新智库成果。

8.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周亚光博士赴上海参加“2016国际航空运输法律论坛”。

2016年5月10日,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周亚光博士参加由中国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联合举办的“2016年国际航空法律论坛(上海)”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参会人员来自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印度机场集团、上海通用航空协会、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比利时根特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安伯瑞德航空大学亚洲分校、君合律师事务所、美国温斯顿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的航空法理论与实务界的学者。

9.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召开“完善我国航空立法研究”课题结项论证会。

2016年5月16日下午,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主持的中国法学会课题“完善我国航空立法研究”结项论证会在西北政法大学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召开。西北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王瀚教授、执行所长刘伟民教授主持会议,并就课题研究的内容、进度、结项形式做学术报告。

10.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刘伟民做航空法系列学术讲座。

2016年5月19-20日,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刘伟民教授在我校雁塔校区国际法研究中心报告厅做了“航空法的新发展”、“航空运输责任赔偿制度研究”、“航空事故的搜寻和救援”三场国际航空法系列学术讲座。

11.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召开2016年工作年会。

2016年7月23日,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工作年会顺利召开。参加此次年会的有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炎,西部机场集团副总裁秦占欣,民航西北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朱勇珉,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刘萍教授,国际法学院张学安教授,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通用航空法研究所副所长燕福民,国际法研究中心吕江副教授以及航空法研究团队全体成员。年会由王瀚教授主持,主要围绕三大议题展开:一是中国空域改革立法与民用航空法的修订;二是对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意见》进行解读;三是对西北政法大学十三五期间航空法发展规划进行部署。

12.王瀚教授等应邀参加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研讨会。

2016年8月25日,受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委托,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法律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研讨会。来自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国资委政策法规司、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南方航空公司以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等部门的70余位理论与实务界的法律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我校副校长、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王瀚教授,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张超汉博士应邀参会。

13.王瀚教授接受法制日报访谈“民航法修订”。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在2016年8月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分别就机上使用手机、航班延误、航空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结合“民航法草案”进行分析与解答。

14.王瀚教授应邀出席中国法学会“民航法修订”专家咨询论证会。

中国法学会于2016年8月31日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民用航空法(修改意见稿)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6年第25期立法专家咨询会”,我校副校长、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首席专家王瀚教授应特别邀请出席会议,共有来自民航实务界和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四十余人参加会议。王瀚教授就我国现行民航法的修订做了重点发言,并就民航法修订的五个方面的具体建议:(1)建议在空域管理体制的法律规范和调整上单独制定领空与空域管理的单行法律;(2)在民航法中规定民用航空器留置权制度,为航空器制造者、维修者和托管者提供充分的物权保护,为航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完善的航空法律规范支撑;(3)强化对航空消费者(航空旅客和托运人)权益的保护,在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上取消我国现行民航法国际航空旅客损害赔偿和国内旅客损害赔偿的双轨制做法,在航空旅客运输责任制度上不分国际国内航空运输,按照我国加入的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承运人责任制度实行统一的航空旅客损害赔偿标准,对航空旅客人身损害赔偿实行统一的司法标准;(4)在涉外民用航空关系上规定民用航空器留置权的法律适用,根据国际私法的“物依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在民航法中规定民用航空器留置权的取得、行使和消灭依航空器留置地法;(5)为实现民航立法体系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将民航法修订稿第八章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第九章公共航空运输和第十三章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整合为一章“公共运输航空”,在体系上与修改稿第十章“通用航空”保持对应,内容上包括一般规定、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凭证、公共航空承运人责任、承运人对地(水)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实际承运人航空运输特别规定六节;在第十章通用航空运输明确规定真空3000米空域用于通用航空作业和通用航空飞行,用法律确定我国的低空高度,并规定拥有航空器的公民个人依法享有飞行和参加通用航空活动的权利。将第十一章民用航空安全保卫和第十六章法律责任整合为一章“民航安保法律责任”。此外,王瀚教授还就机长的职权和法律地位、外国民用航空器的营运范围等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15.王瀚教授应邀出席国家空管委航空法立法工作会议并受聘立法咨询委员。

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委员会(空管委)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立法工作会议,通报航空法立法草案起草情况,研究航空法草案重要问题。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国家空管委副主任、航空法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戚建国上将、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空管委副主任、航空法立法领导小组副组长胡祖才、财政部副部长兼空管委副主任刘昆、空军副司令员兼空管委委员张建平、国家民航局安全总监吴成昌、军委装备发展部副部长王力、海军副司令员兼空管委委员、航空法立法领导小组成员丁毅、工信部副部长兼空管委委员怀进鹏院士及中央军委法制局、国务院法制办、科技部、公安部、中央国安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领导和国家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军事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北京航天航空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空军工程大学等单位领导、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校航空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首席专家王瀚教授应邀出席会议并受聘航空法立法咨询委员。王瀚教授就欧美航空大国航空立法的经验启示、航空法立法与中国特色航空法律体系建设、我国航空法立法与民航法关系处理、空域立法改革、一国四法域体制下跨法域航空活动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16.王瀚教授出席陕西省空港新城自贸区政策创新方案论证会。

2016年9月24日西安市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召开陕西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创新方案论证会,空港新城管委会主任贺键、副主任蒙彬斌,党工委副书记何向东及空港新城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空港新城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三十余人参加会议,王瀚教授应邀以专家身份出席会议,并就陕西省自贸区投资与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创新和政府执法职能转型、创建内陆城市航权开放型自贸区、空港-陆港-海港联动综合运输体系和大物流法律问题和陕西省自贸区法治保障和法治创新驱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17.周亚光博士参加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

2016年11月4日,我校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讲师周亚光参加由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民航法修订热点问题”国际研讨会,国内外航空法理论与实务界的一百余位专家参会,周亚光讲师做“国际金属中立联盟反垄断法规制”的专题发言。会议的主要议题为当前航空法面临的热点问题:空域管理与航空安全、航班时刻法律问题、国际航线联营法律问题、航空旅客权益保护。

18.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召开2016年二次工作会议。

2016年11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顺利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丝绸之路区域合作与发展法律研究院院长、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教授,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炎,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法规处处长朱勇珉,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刘萍教授、副院长潘俊武教授,国际法学院张学安教授、张光副教授,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西北政法大学通用航空法研究所副所长燕福民以及航空法研究团队全体成员参会,会议主题为“中国航空法治创新与创建国家级航空法治协同创新中心的路径与思路”,会议由朱勇珉处长主持。王瀚副校长结合国际航空法与中国航空法的发展现状与前沿动态,认为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应重点关注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1.准确把握中心的功能定位。中心的目标是尽快发展成为省级智库,并力争成为国家级智库。2.突出中心研究成果的市场转化。中心当前已有较为丰硕的学术成果,应及时将相应成果转化。中心应特别关注通用航空发展的前沿法律问题,重点关注通用航空发展目前面临的现实障碍,迅速研究、及时转化。3.推进中国航空法的“三个体系建设”。首先是中国特色航空法理论体系构建。我国航空法理论体系构建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国别航空法和比较航空法的研究,应该培养一批专门研究国别和比较航空法的人才,追踪国际航空法的前沿动向,以理论研究创新中国航空法的立法理念。其次是中国特色航空法律体系构建。我国当前在短期内制定出完善的“航空法典”并不现实,应该通过渐进的方式制定“领空与空域管理法”、“通用航空法”、“机场法”等单行法,通过逐步整合的方式最终形成“中国航空法典”。第三是中国特色航空法学体系构建。我国航空法律人才严重不足,应该在全国范围的相关高校开展航空法课程,逐步完善航空法学体系的构建,为航空法的研究建设梯队并向国际组织输送航空法律人才。4.关注全球航空治理。中心的研究应紧跟国际航空治理的热点问题,如新一轮的航空减排计划及碳交易、全球网络治理下的航空信息管理等,提高中国在国际航空领域的趋势引导力、规则制定话语权。5.提供航空保安与安保的法律对策。中心应推进对国际冲突地区航班过境安全与安保问题、国际航空反恐问题和航空信息管理问题的研究。6.中国建设航空大国与航空法治现代化。我国从航空大国向航空强国转变主要是指在航空制造、航空运输、航空综合服务三个维度上的强国建设。从航空大国向航空强国迈进的过程中必然在制度上存在缺失、滞后与不足,中心应重点研究我国当前在立法层面上需要完善的法律空白,如补充规定对航空器的留置权,完善航空器物权制度。7.国际航空自由化和国际航空区域一体化发展问题。中心未来的研究工作应意识到当前的国际航权谈判在内容上已经突破了《芝加哥公约》规定的五种航权。在晚近的“开放天空”,已经包含了第七航权、航空公司实质所有权与有效控制权的自由化等方面的自由化。此外,对于国内航空自由化的发展问题,为解决军队过度占用空域资源与民航迅速发展的矛盾,王瀚副校长建议应通过立法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属于国家所有,明确空域平时主要用于民航事业,并给予拥有航空器的公民依法参与航空飞行活动的权利。

19.我院举行刘伟民教授追思会。

西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兼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交通运输部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我国航空法与航天法的奠基人、著名航空法学家刘伟民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6年10月22日不幸逝世。2016年10月24日晚,众多师生、好友齐聚国际法学院,缅怀往事,追思故人,沉痛悼念刘伟民教授,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主持追思会,参会人员逐一向刘伟民教授献花以表沉痛哀思!王瀚教授在会上详述了刘伟民教授自2008年受聘客座教授以来全身心融入我校航空法与航天法的工作,在学科建设、学术研究以及咨政服务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20.亚太国际航空法协会主席程家瑞教授来我校讲座。

2016年12月15日上午,台湾著名法学家、亚太航空法协会主席程家瑞教授应邀访问我校并与国际法学院教师座谈。我校副校长、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王瀚教授在雁塔校区国际法报告厅会见了程家瑞教授及其夫人。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刘萍教授、孙尚鸿教授、张学安教授、白艳副教授、张光副教授、王泽林副教授、张超汉博士、张望平博士等参加会见和座谈。在座谈会上,王瀚副校长与程家瑞教授达成了建设一流国际航空法研究中心的共识:第一、由程家瑞教授与全球杰出航空法学者、英国伦敦大学终身荣誉教授郑斌先生商定向我校捐赠其国际航空法英文书籍及父郑天锡先生国际法英文书籍共计三千余册(郑天锡先生是我国民国时期首位在英国伦敦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中国人,曾任驻英大使、国联常设国际法院首位中国籍大法官),在我校国际法研究中心分别设立郑斌航空法图书馆和郑天锡国际法图书馆;第二、设立郑斌国际航空法研究院,聘任著名学者和航空实务界著名人士成立相关理事会实施研究院的管理与发展职责;第三、专设郑斌航空法讲席教授,从海外聘任著名航空法学者从事航空法教育和科学研究;第四、设立郑斌航空法基金与奖学金,并在海牙出版国际航空法学术文丛;第五、常年举办国际航空法论坛;第六、成立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文化遗产法研究中心,借助地缘优势推动该学科的发展。第七,2017年亚洲航空法协会年会和秘书处设立等事宜进行意见交换。程家瑞教授表示愿意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航空法与国际文化遗产法的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图书馆建成国内一流的图书资料和研究中心。

21.2016年12月16日下午,亚太国际航空法协会主席、台湾知名法学家、原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程家瑞教授,在我校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进行了题为《国际多元化发展对国内法的影响》的学术讲座。

本次讲座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航空法专家王瀚教授主持。到场嘉宾有我校国际法学院院长刘亚军教授、副院长潘俊武和刘萍教授。国际法学院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基地班学生、应用型和复合型卓越人才班的学生以及国际法专业研究生聆听了程教授精彩演讲。

22.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仁刚就《民用航空法》修订问题做专题报告。

2016年12月18日下午,受我校航空法治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和王瀚副校长的特别邀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郭仁刚来校就《民用航空法》修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我校雁塔校区研究生综合楼国际法学术报告厅做了专题报告。郭司长对中国民航空域空管关系、运输航空与通运航空、航空运输的国际化竞争、民航安全与国家安全融合度、航空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同时还对《民用航空法》修订时的总体思路做了框架性介绍、对大家普遍关注的航空法修改的热点问题,包括航空公司的市场准入、放松管制以及通用机场的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对民航法修订的难点问题,包括《罗马公约》中涉及的第三人责任、国际公约的转化、航空器的侵权以及航空器的定义做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