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4号
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力度,天津检验检疫局研究决定,并经履行相应程序,推出第二批10项创新举措,自2015年7月29日起实施。现公告如下:
一、保税展示交易/租赁制度。对保税展示交易和保税租赁货物实施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可以采取预检验模式,出区时分批核销登记,直接展示交易;保税租赁货物首次出区实施商品检验,以后多次往返特殊监管区实施登记核销管理。该制度能够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保税展示交易、租赁业快速发展,拉动消费增长。
二、出入境邮轮检疫制度。鼓励邮轮创建国际卫生船舶,提高出入境邮轮电讯检疫比例,缩短邮轮靠泊检疫时间;对出入境旅客检疫,采取旅客主动申报、智能化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相结合的模式,确保旅客通关零等待;支持邮轮开展境外食品保税供船业务,促进邮轮食品供应链产业发展;加强邮轮停靠期间的卫生监督,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该制度在保障国门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推进国际邮轮和出入境旅客检疫查验程序便利化,促进邮轮产业发展,推动邮轮经济升温。
三、国际航行船舶食品供应制度。创新国际航行船舶食品供应检验监管模式,支持境外食品保税供船业务发展,对用于国际航行船舶供应的境外食品,免予检验;同时,加强对供船境外食品储存、运输和供应现场监管;对供船食品企业实行卫生和诚信分级管理,对不同等级企业实行不同频次的监督检查。该制度有利于促进船舶食品供应链尤其是境外食品保税供船业务的发展,支持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四、国际航行船舶无疫通行制度。创新停靠自贸试验区出入境船舶的卫生检疫监管模式,突破“锚地检疫、靠泊检疫和电讯检疫”限制,实行诚信申报假定,对于申报无疫的出入境船舶给予直通放行便利,船舶靠泊后可直接装卸货物和上下人员,加强船舶在港期间的卫生监督,一经发现不诚信申报船舶,纳入黑名单监管,在确保口岸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下,提升船舶出入境便利化水平,促进天津国际航运中心发展。
五、进境饲料原料加工制度。创建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进境饲料原料加工出区检验检疫模式,对饲料的报检、检验检疫、出证放行及监管进行创新,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通关速度。饲料原料进境时实施检疫及转基因检测;在区内对生产加工过程、安全卫生及品质项目进行监管;饲料出区时,检验检疫部门审核监管记录、检测报告等资料,核销放行。该模式在确保国境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了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进境饲料原料向成品饲料的快速转化,促进了新兴业态发展。
六、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正面清单。明确了质检总局授权天津检验检疫局负责动植物检疫审批终审的产品包括:天津自贸试验区进境的栽培介质、非食用动物产品、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和天津口岸进境的部分动植物源性生物材料,并附有具体产品名录。另外还明确了“从天津自贸试验区进境”的具体情况和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时的注意事项,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时间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许可证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促进了贸易便利化。
七、进口机动车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明确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机构结果的进口机动车范围、检验标准、申请机构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工作程序、后续监管事项。只要是获得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证书,许可范围为机动车检验检测,且在检测能力、场地设施等方面符合检测工作要求的企业,就可以申请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机构。获批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机构的检验结果,将作为合格评定的重要依据,减免相应检验项目的法检费用,大大节省企业成本,有利于优化天津口岸贸易通关环境,推动天津口岸进口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八、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检验便利化制度。在质量风险分析和企业诚信管理的基础上,将分线监管、进境预检验、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以及装运前检验评估、风险评估、快验快放等措施进行集成创新,应用于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进口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大大提高货物的口岸通关速度和监管的有效性,以便让企业充分享受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政策“红利”,让更多的国人用上安全放心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九、电子商务模式进口服装检验监管便利化制度。对通过电子商务模式进口的服装产品,以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为基础,在企业合格保证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检验检疫创新制度,采取“企业及商品备案+全申报+快验快放+后续监管”的检验监管模式,允许中文标识标签采用在电商平台发布相关信息等非实体形式,在保证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十、进口服装(面料)质量安全预评估制度。进口服装(面料)在装运前(或天津自贸试验区出区检验前),企业选择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机构,按照我国国家标准对进口产品实施检测评估,并出具检验报告,待进口时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抽批验证等便利化措施,为进口服装企业节约时间和经济成本,加快通关速度,降低贸易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检验检疫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