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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GRAM NAME
2017-06-30
2017-06-13
2017-06-12
2017-06-14
津政办发〔2015〕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和《天津市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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